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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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0-22 公 开 人:武汉利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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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

2024)利联破管字第007

武汉利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202486日依法作出(2024)鄂0112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利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者利联装饰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815日作出(2024)鄂011286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利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查询,贵司为利联装饰公司的分公司。现总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内部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等。为履职尽责,管理人有权调查利联装饰公司分公司相关情况。管理人现根据公开查询到的贵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07号政和广场11层F、G1室)前来开展调查工作,请分公司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予以配合,尽快联系管理人,并提供有关资料。

管理人联系人:田律师

联系电话:15342258331 1540711428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与园博大道交汇处美好住户满意中心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武汉利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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