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25 公 开 人: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12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03 08:48
  • 打印

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4日作出(2022)冀09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置业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将案件移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8月4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902破1号决定书,指定破产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筹措偿债资金,推动及保障债务人完成重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是由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进行了解,并参与重整。

3.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5.关于华兴置业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状、房产开发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二、公司概况

1.基本信息

华兴置业公司设立于2001年7月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北大道9号华兴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李建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30902750251749N。企业注册资本2760万人民币。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

2.主要资产

华兴置业公司主要的资产为其所开发的华兴太阳城项目。华兴太阳城项目分三期进行,其中一期开发的4栋住宅(7#、8#、9#、10#)共计521套房产,在破产前即已经交付使用,截至破产受理前465套房产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56套房产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二期开发4栋住宅(3#、4#、5#、6#楼)、北商业楼及地下车库,截至破产受理前4栋住宅共计375套房产主体已经封顶, 其中3#、4#楼已经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北商业楼部分主体完成;地下车库南半部分主体结构完成,其余未施工。

三期开发2栋住宅(1#、2#楼)、南商业楼、1#-4#别墅均未施工。

3.主要负债

涉及华兴置业公司的债权尚未审查完毕最终债权以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为准。

三、招募方案

(一)报名条件

1.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为全国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须为持续经营、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行为人;

3.具备管理较大企业的能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重整保证金,并有足够资金支持华兴置业公司重整后的有关费用;

4.同等条件下具有房地产开发成功案例的企业优先。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与业绩材料等;

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法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捺印

(三)报名形式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以报名资料纸质版均提交完毕之日为准。

(四)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 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需提供支付凭证);否则报名作废。

2. 保证金缴纳账户

银行账户: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 1200540641560001498

3. 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该保证金直接转重整履约保证金

2)未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或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意向投资人的选择确定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同意按华兴置业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2.报名者交纳保证金后可进场尽职调查,并与管理人签订相关保密协议,管理人配合进行现场调查及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债务人经营及债务清偿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形式、资金筹措、续建工程施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等。

3.在公开招募期间如有两家以上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按一般表决事项优选一家意向投资人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再重新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分组表决。未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在确定意向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1317:00;

2.报名地点: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北大道9号(华兴太阳城售楼处);

3. 联系人:律师 

4. 联系电话:16630703936 

 

 

 

 

沧州市华兴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2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