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0-11-07 公 开 人: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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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59B404412A430525E85E3F1F314FBFF 联系方式: 1390859122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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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0)金宏化工破管字第3

根据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24日 作出的(2020)黔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年3月24日作出(2020)黔23破1号《决定书》,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已受指定担任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宏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管理人现根据金宏公司重整工作的需要,决定再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金宏公司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00761394016M

住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新桥镇火蒙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永义

注册资本

34990万

经营期限

2004-08-18至2024-08-18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烧碱、聚氯乙烯、液氯、盐酸及其系 列产品,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股权结构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538.26

87.2771%

崔虹

1921.56

5.4917%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75.61

1.9309%

陈金春

563.01

1.6091%

贵州安龙天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18.88

1.1971%

周科春

337.81

0.9654%

贵州宏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197.05

0.5632%

兴义柳州铁路南昆有限责任公司

168.91

0.4827%

贵州安龙龙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68.91

0.4827%

合计

34990

100%

(二)资产、负债情况   

金宏公司从2013年7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据管理人初步了解,截止至2020年1月,金宏公司总资产376,914,026.09元(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准),总负债853,937,652.80元(准确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金宏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债权审核、资产评估、审计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余相关情况请意向投资人到实地查看或向管理人作进 一步了解。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有能力完成金宏公司年产10万吨烧碱项目及后续四氯化酞项目的投资建设;

2、具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及相应业绩;

3、公司及股东信用良好且近二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重整投资报名书;

2、重整投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报名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3、《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入的重整资金数额、重整投资经营方案、各类债权偿付方案、履行重整投资的承诺和保证、重整失败退出机制等;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三)报名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报名后,须于三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汇款交纳参与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30,000,000.00)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2、重整投资人交纳报名保证金指定账户为:

名: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市神奇支行

号: 2409090639200088760

3、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经评审会评审后,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三日内原渠道无息退回。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后至2020年112117时前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瑞金路金城大厦十四楼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3、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书面密封报名。

三、重整投资人的选定

1、管理人定于2020年1122日上午10时起在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组织召开重整投资人评审会。

2、评审会由管理人主持。评审会的设立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代表3人、债权人代表2人、股东代表2人、职工代表1 人及管理人代表3人组成的11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及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依法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评审小组确定重整投资人后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并向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告知结果。

3、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报名,且其满足上述招募条件,则可通过谈判等 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4、选定重整投资人后,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重整协议》。

四、说明事项

1、报名并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在管理人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对金宏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2、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由管理人组织,由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859-3249762,联系人:付法官,王法官。  

3、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杜兴开律师 13908591220 白铮律师 18985090654 2、电子邮箱:1503524536@qq.com

3、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瑞金路金城大厦十四楼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贵州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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