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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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 1202破申10号生效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8月26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 1202 破8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金桥百信(肇庆)律师事务所担任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本管理人),负责人为温庆翔,全面负责该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管理人依法审查了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听取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部分职工的情况反映后,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登记和确认。现将登记和确认情况进行公示,详见《肇庆民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将职工劳动债权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至2026年4月15日止。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届满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要求,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更正要求后进行复核。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更正要求,视为职工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民欣).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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