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10 公 开 人: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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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A9E34A8A2C07E545836995CEB9286016 联系方式: 18954123185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9-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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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3月25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东公司”)的重整申请。2022年3月28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20224月2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批准美东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2年5月7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管理人提起的齐河美东工贸有限公司、济南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齐河恒光食品有限公司、齐河天创农业设施有限公司、齐河惠泽纺织品有限公司、齐河晏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美东公司(以下合称“美东公司等七家企业”)合并重整的申请。2022年5月8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美东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5月25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1号之二决定书,批准济南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经营。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重新配置,推进美东公司家企业重整程序,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非要约文件不代表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承诺,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一、招募目的

完成美东公司等七企业重整,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

二、基本概况

(一)基本信息

1、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6日,注册资本827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国良。主要从事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农业机械销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花卉种植,休闲观光活动,食用农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家禽饲养,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业务。

2、齐河美东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建美。主要从事纺织品编织、销售及本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3、济南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国良。主要从事农业技术开发,批发、零售食品(凭许可证经营)、花卉、绿植、水果、蔬菜、日用品、办公用品、非专控农副产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纸制品、厨房用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明电器、玻璃制品、卫生洁具、计算机及配件、玩具,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国内广告业务。

4、齐河恒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相明。主要从事食用淀粉、调味品、调料、食品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不含粮食、棉花、鲜茧)业务。

5、齐河天创农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剑飞。主要从事农业温室大棚技术开发、设计、施工、制作、安装,温室大棚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加工、销售,景观园林规划、设计、施工业务。

6、齐河惠泽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建美。主要从事纺织品编织、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

7、齐河晏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35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道国。主要从事组织成员进行蔬菜的种植、销售及与其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美东公司等七家企业的资产及负债情况尚在核查中。

(二)产业板块简介

农业板块以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齐河天创农业设施有限公司、齐河晏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四家企业为业务主体,涵盖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零售、家禽饲养、休闲观光活动农业温室大棚技术开发及设计安装等领域。

工业板块以齐河美东工贸有限公司、齐河惠泽纺织品有限公司、齐河恒光食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业务主体,涵盖纺织品编织及销售、食用调味品加工等领域。

投资人可选择对企业资产整体或分板块投资重整,清偿重整债务。鼓励整体投资,同等条件下整体重整优先。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中止/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招募。本公告内容有补充或者变动的,管理人可随时发布补充公告。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本公告要求展开尽调,但须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办理各项手续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重整投资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优势战略地位或具有丰富并购、投资、整合经验的,资金实力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招募公告,了解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规则及注意事项。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五份,于2022920日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meidongglr@163.com。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宣章屯镇政府驻地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5854608362

3、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3)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和主要业务(业绩)情况介绍;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及征信报告

5)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对本次破产重整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

6)同意对知悉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含正文与附件),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二)保证金缴纳

1、尽调保证金

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1)尽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保证金为200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圆整),最迟应于2022923日前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0901310101421043220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齐河支行

注: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下同。

2)尽调保证金的没收、使用与退回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破产企业相关资料,管理人依法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亦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者向管理人书面说明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无息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无息退还,或可转化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保证金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缴纳重整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20221025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其中农业板块重整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圆整),工业板块重整保证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圆整),重整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0901310101421043220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齐河支行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投入重整资金金额及资金来源、职工安置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后续经营方案及经营方案的应急预案。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必备内容进行调整。

如经法定程序未被确认为拟定投资人的,或非因拟定投资人原因导致重整失败的(如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未通过,或者齐河县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其支付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认为拟定投资人后,若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者导致重整失败的,或重整计划草案被齐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重整投资款或不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重整保证金

特别说明: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重整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美东公司等七家企业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不得因资产、资质等存在瑕疵拒绝继续投资,也不得要求管理人退还重整保证金

(三)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

管理人经审查,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

(四)后续工作安排

1、遴选

管理人在齐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如截2022年10月25日,有且仅有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则该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当然重整投资人;存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在齐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选择最佳方案确定重整投资人或由债权人委员会表决确定重整投资人;若出现暂无整体投资或分板块投资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情况,由管理人根据重整需要确定下一步措施。

2、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其他所需文件,其重整保证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等额应付投资款,在根据投资协议应支付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保证金,取消其入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退款安排

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退还其重整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4、特别声明

对于意向重整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美东公司等七家企业合并重整信息、数据、资料、报告等,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一律视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整。

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齐河县人民法院负责监督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意向书

 

 

齐河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10

 


附件

报名意向书.pdf 下载
美东等七家企业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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