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5 公 开 人:江门市金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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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8日裁定受理了江门市金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于2024年10月25日指定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请有关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联系人:江建强13929082870、谭银花13286110786,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江路83号三楼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


江门市金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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