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迅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南京迅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30 公 开 人:南京迅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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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迅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562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04强清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朗驰集团润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南京迅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畅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组成迅畅公司清算组。

        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强制清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迅畅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对债权金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迅畅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迅畅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18号德基广场写字楼12楼,邮编210005;联系人:赵媛,电话:18360455331

        特此公告。

南京迅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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