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12 公 开 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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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43日裁定受理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515日前,向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文化广场B32邮政编码226001联系人邢艺18305180578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52814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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