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2-11-02 公 开 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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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1024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依法作出(2021)川15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川158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宜宾中院定于20221117090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1117日(星期四)上午09: 00

二、会议形式与参会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债权人可自行选择在电脑端或者手机端参会,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脑,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登录页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网站,输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以下简称“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2、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在微信中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账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手机参会请连接网速较快的无线Wi-Fi网络,尽量减少使用手机流量上网,避免中途接电话后影响开会效果。注意:手机端参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会,无法通过手机浏览器参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一般会在召开会议前两天收到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请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本次会议的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之后,于2022111622:00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毛律师、郑律师;联系电话:1938235922019382359290)。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三、表决事项的说明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对《重整计划(草案)》及《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进行表决,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债权人可选择任一方式进行投票,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预重整程序中,预重整管理人已组织相关债权人对《重整预案》进行表决,根据《重整预案》关于表决机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已对《重整预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因此前期已向预重整管理人发送书面同意表决票的债权人无需再次表决,其所代表的同意债权金额以截至安控科技重整正式受理日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

债权人选择以书面方式表决的,应在2022111618:00前将表决票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akkjgl@vip.163.com,邮件命名为“债权人名称—表决票”),并将纸质表决票寄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安达街1号凯尔顿豪庭酒店10层债权申报室;邮政编码:644600;收件人:毛律师、郑律师;联系电话:1938235922019382359290。管理人邮箱收到表决票扫描件之时或签收纸质表决票之时(以孰早为准)视为送达管理人之时。

债权人选择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应在会议召开时间(20221117日上午0900分)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会议开始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同意”、“反对”两个选项,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在以上两个选项中择一选取),投票后,不可再更改。

本次债权人会议须知及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须知.pdf 下载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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