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0 公 开 人: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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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9-2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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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睿银机遇投资(广州)有限公司的申请,2024年7月3日作出(2024)湘02破申10号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2024)湘02破8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经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24年9月26下午15时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债权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湖南株洲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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