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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4-03 公 开 人: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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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23725日依法裁定受理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泰和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隆基泰和集团清算组担任隆基泰和集团管理人。20231014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隆基泰和集团等13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同时指定隆基泰和集团管理人为隆基泰和集团等132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保障重整财产中的在建工程能够续建完成,避免项目烂尾,保护广大债权人及购房人权益,根据债务人申请,管理人拟指导并监督债务人进行共益债借款,借款专项用于推进重整范围内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高碑店、涿州房地产在建项目的复工续建等工作。

为依法保障债权人及购房人权益,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定于202441824时前债权人会议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债权人对隆基泰和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共益债借款的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共益债借款议案表决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s://ljth.lawporter.com)进行,参与表决的人员将收到律泊智破会议系统通过短信发送的登录账号及密码,请参与表决的人员收到短信后及时通过电脑或手机端登录律泊智破会议系统,查看议案内容并进行投票。

如遇系统登录等技术问题,请拨打律泊智破会议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16333 0300;(0216333 0963;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16603236215166302321511660327659016630239235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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