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核实暨催收通知书-惠东平山

债权核实暨催收通知书-惠东平山

公开时间:2025-03-28 公 开 人:惠州市昆嘉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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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核实暨催收通知书

 

惠东平山: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惠州市昆嘉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下称“昆嘉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铸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昆嘉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惠州中鸿信粤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鸿信粤龙专字[2019]026号)披露,你方尚欠昆嘉公司债务本金61,841.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之规定,现通知要求你方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清偿债务。

若你方对本通知书项下要求清偿的债务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以便管理人核实查证。

若你方在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向昆嘉公司或向他人清偿本通知书项下债务,使昆嘉公司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你方继续清偿债务的义务及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惠州市昆嘉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28

 

附:

1. 2018)粤1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2018)粤13破10-1号决定书;

2.管理人联系方式:潘尚昆13902650093、叶向明13531731766;

3.管理人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小学对面华隆大厦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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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嘉)26-债权核实暨催收通知书-惠东平山.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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