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3-08-08 公 开 人: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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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38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3)京01破申6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指定北京华信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管理人。

根据法院公告的规定,债务人的债权人应于2023919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南竹杆胡同1号朝阳门SOHO二层 209 ;联系人:齐召财、陈庚;联系电话:010-85295299133917981321851161798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依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便于债权人完成债权申报工作,管理人制定了《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供各位债权人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88

备注:

本《通知》不构成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或担保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仅为管理人为核查债务人负债情况而发送。


附件

附件2-债权申报材料-幸福航空.doc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指引-幸福航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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