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存放于白岩磷矿矿区财产取回公告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存放于白岩磷矿矿区财产取回公告

公开时间:2019-09-09 公 开 人: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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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盟磷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提出对中盟磷业破产重整申请。黔南中院已于20181119日作出(2018)黔2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盟磷业破产重整,并于2019419日作出(2018)黔27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中盟磷业进行了接管。破产管理人现拟对中盟磷业白岩磷矿矿区内财产依法进行相应处置。为了保护存放财产于白岩磷矿矿区的财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之规定发布本公告请尚有财产存放于中盟磷业白岩磷矿矿区的单位或个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破产管理人书面主张取回相应财产,并提供相应财产权属证明。

若逾期未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或虽主张取回但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其享有相应财产权利的,白岩磷矿矿区内财产将视为中盟磷业的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统一管理并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O一九年九月四日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朱洪松:18786667739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瓮福大厦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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