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

公开时间:2024-06-07 公 开 人: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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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债权人会议情况通报

全体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于2024115作出202303破申11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腾邦国际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03破45号,并于2024311日指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腾邦国际公司管理人,迟浩好律师为负责人

腾邦国际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顺利召开,现管理人就第一次现场债权人会议情况向全体债权人通报如下:

一、第一次现场债权人会议到会情况及会议内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在深圳中院第一法庭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人向到场的债权人及债务人送达了会议文件。

(一)到会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190家,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45家;实到92家,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69家,其代表的债权额 2,690,497,983.9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2,796,765,956.86元的96.20%。

管理人列席会议,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钟百胜、债务人职工代表顾勇、刘京霖参会。

(二)会议内容

会议中,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债权申报和审查报告》;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说明;提请债权人会议及及债务人核查《债权表》;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就本案变价出售财产的平台征询债权人意见。

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69家,其中,现场表决的债权人有61家,另外8家债权人未进行现场表决。未表决的债权人中多为金融机构债权人,因用章流程冗长,债权人的代理人暂未取得表决权限,有2家金融机构债权人现场申请延期表决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管理人请示,深圳中院同意将本次表决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5日。

2024年6月5日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共收到65家债权人的表决票。2024年6月7日,在深圳市松禾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代理人王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代理人段光荣)两家债权人的监票下,管理人对债权人的表决票进行开票、计票,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情况

《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64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为92.75%;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2,068,419,815.28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796,765,956.86元的比例为73.96%。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63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为91.3%;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2,009,499,797.65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796,765,956.86元的比例为71.85%。

综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

(二)债权人对于本案网络拍卖平台的选择情况

管理人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网络拍卖财产工作指引》第八条之规定,在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就本案破产财产变价出售平台征询债权人意见。

35家债权人选择“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作为本案破产财产的变价出售平台,共30家债权人选择“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作为本案破产财产的变价出售平台。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网络拍卖财产工作指引》:“由票数最多的网络拍卖平台即为债务人财产变价出售财产平台”之规定,腾邦国际公司财产变价平台为淘宝司法拍卖平台。

特此通报。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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