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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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3-26 公 开 人:韶关市亿康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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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粤 02 破 2 号 广东乐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韶关市亿康环 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亿康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亿康公司破产清算,本院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管理人提交报告称,经查,亿康公司无争议 债权 87,580,869.40 元,但公司无财产,提请宣告破产并终 结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现有材料显示,亿康公司无产可破,管理人 提请宣告破产并终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一、宣告韶关市亿康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韶关市亿康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12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焦晓巍 赖洁华 周江婷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助 理 文欣怡 李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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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破2亿康环保宣破+终结.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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