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关于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公开时间:2024-04-17 公 开 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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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2023)威马破管字15

2023122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104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科技集团”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202414日,贵院确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威马科技集团联合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取的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人社执法(2023)理字第00084号以及第003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裁决书、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沪公积金缴强执[2023]13号《强制执行申请书》、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关于债务人社会保险欠费情况,管理人初步确认债务人存在欠付职工工资等职工债权款项(统称“职工债权),详见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一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凡威马科技集团职工对《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第一批)》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更正异议。联系邮箱:wmglr.Project@dentons.cn、联系电话:175-2167-1083(微信同号)。逾期未提出请求的,视为认可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特此公示。

上海威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417

职工债权表(第一批)下载地址:https://s.alphalawyer.cn/1r1q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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