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追缴出资通知书

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追缴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07-19 公 开 人: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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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追缴出资通知书

 

2023)珍葆破管字第014号

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国昌先生(兼董事长)股东李敬伟先生(兼副董事长、总经理)、股东许成山先生(兼董事)、股东赵江南先生(兼监事)等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安徽智嵘建设有限公司对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江西东太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从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珍葆公司全部工商档案资料,珍葆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发起人为吴国昌、李敬伟、赵江南和许成山,其中吴国昌认缴出资153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李敬伟认缴出资630万元,持股比例为21%;赵江南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比例为15%;许成山认缴出资390万元,持股比例为13%;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该档案中未显示吴国昌、李敬伟、赵江南和许成山出资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实缴出资信息。若吴国昌、李敬伟、赵江南和许成山的出资义务未履行完毕,管理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要求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请吴国昌、李敬伟、赵江南和许成山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说明实缴出资情况或补缴出资,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若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若在贵方收到本通知后,既不向管理人缴纳出资,又未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贵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江西珍葆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城南县司法局二楼江西东太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车参荣律师(139 0702 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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