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招募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公告

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招募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15 公 开 人: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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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担任五洲公司管理人。为了推进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续建方案的要求,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五洲城一期在建工程消防工程

工程范围:室内外消防。

(三)工程规模1100万元。

(四)工期要求:5个月。

(五)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庄通湖大道与姑苏路交叉口

)具体状况:已具备施工条件,部分管道及消防箱已安装。

二、施工单位及资质(信)条件

(一)施工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资质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施工单位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全垫资将五洲公司的消防工程完成至竣工验收标准,同时配合管理人及相关部门通过综合验收。确定为施工单位的,需缴纳80万元保证金。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造价按照江苏省2014年定额标准结算,相关取费标准执行施工期间国家及地方最新取费标准及地方配套文件。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宿迁市材料地方指导价》,指导价缺失部分由管理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采价签证确认。施工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向总包单位缴纳一定金额的施工配合费,此费用综合包含在项目总价中,不另行支付。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需施工单位全额垫资进行施工,无进度款支付计划。待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付至该项工程合同价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备案后,结算审计结束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结算价款的3%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每年平均无息支付。

2、如现金不足以完全支付或完全无现金支付情况下,管理人将以房抵债方式支付工程款,所抵房屋由施工单位可选房源中选择

、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条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325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14号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三楼。

3、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8936997070;陆律师,联系电话15252881358如需项目相关资料,可与上述人员联系。)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份,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好后交给联系人

1)施工单位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业绩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代理人授权书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承诺书

5、报名时需缴纳30万元投标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

户名: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经济开发区科技支行

账号:15290188000188024

    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施工单位招募

施工单位遴选

如有两家及以上意向施工单位报名参加遴选,管理人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最终施工单位。如只有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施工单位报名的,直接确定为施工单位。

)保证金缴纳、退还没收规则

1、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得票第一名的意向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补缴至80万元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逾期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缴纳的30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由得票第二名的意向施工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未中标者,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施工单位所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五洲公司破产财产,同时管理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第一,该意向施工单位被管理人选定为施工单位后,无故拒不签署续建协议或放弃参与续建;

第二,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无故不履行其在续建协议当中的承诺或施工合同约定的,如出现擅自停工超过3日以上、只有部分施工人员施工等消极怠工的情况或其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续建程序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形,经管理人书面催促3次以上仍不能更正的;

第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与续建方案不一致的,以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表决通过《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续建方案》为准。

2、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五洲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报名施工单位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施工单位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继续、撤回或终止招募。

 

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315

 

附件1

施工单位报名表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等级

 

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其他事项备注

 

 

我公司报名参与你管理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招募活动,承诺报名表内填写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报名表内的联系方式作为本公司的唯一联系方式,本公司接受管理人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方式送达《通知函》《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中选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我公司            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人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作为本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与你管理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招募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评审、磋商、合同谈判等招募活动中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签署的所有文件及相关的一切行为,本公司均予认可。在本公司撤销授权的书面文件到达你管理人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承诺书

致:宿迁五洲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公司参与你管理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招募活动,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缴纳三十万元投标保证金。

二、我公司从你管理人处获取的一切资料仅善意的用于本项目,不挪作他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我公司在本次招募活动中不存在弄虚作假、串通参选的行为,否则,你管理人有权取消我公司参选、中选资格。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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