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英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南京英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6 公 开 人:南京英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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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英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5英乐清字第1号

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根据周小龙的申请,于2025年1月26日裁定受理南京英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英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250113强清3号】,并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负责人:丁晓殊】。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英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英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财产的,清算组将采取法律措施。

三、英乐公司配合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公司印章、证照、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配合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清算组通讯地址:南京秦淮菱角市66国创园36号楼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徐诺,电话18652999154;郑江,电话15850676437

南京英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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