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核查通知(2025.06.21)--(2021)粤04破25号

债权核查通知(2025.06.21)--(2021)粤04破25号

公开时间:2025-06-21 公 开 人: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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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核查通知

2021)旺磐公司破管字38号

 

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4日作出(2021)粤04破2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7月21日,管理人将截止至2023年7月20日的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编制成《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通过“钉钉”软件发布在“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群”以供查阅并且通过发送短信通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告等方式向债权人送达前述债权审核总表。

经核查,部分债权人提出了债权异议及债权异议之诉,部分债权人提交了新的债权申报内容。现管理人将截止至2025年6月21日时新发生的债权审查内容,编制成《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2025.06.21)》,并通过“钉钉”软件发布在“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群”,债权人可通过该群查阅相关文档。

由于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涉及各债权人的权益,现管理人将《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2025.06.21)》发送至全体债权人进行核查,并在核查通知和债权表上对重点问题进行了提示。现再次提醒各位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在核查时,注意如下事项:

一、本次《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2025年6月21日)》是记载2023年7月20日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之后新发生的债权审查、复核和重新审查情况,对于过往已核查过且无异议的债权审核内容,本次不予记载且无需进行重新核查。

二、同一债权性质的,按照同一顺位进行清偿。除依法享有优先受偿顺位的债权外,普通债权人(含涉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债权,均按同一顺位进行清偿。

各债权人对自己的或者管理人确认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有异议的,请于查阅《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2025年6月21日)》次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债权人、债务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2025年6月21日)》中记载的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管理人将对无异议债权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21          


附件

(盖章)《珠海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审核表(2025.06.21)》.pdf 下载
(盖章)(2021)旺磐公司破管字38号,债权核查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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