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正脉门诊部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债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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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5-07 公 开 人:昆明正脉门诊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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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正脉门诊部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申报指引

 

为保证昆明正脉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债权申报工作合法、有序进行,保障全体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制作本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对债务人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下称自然人债权;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下称机构债权。(该区分仅为表述方便,不影响债权的性质和效力)

二、债权人应提交的材料

(债权申报表及其附件电子版文件详见附件,债权请自行下载,或与管理人联系发送)

(一)申报债权文件目录(见附件1

应准确填写提交材料的名称、页码以及提交的是原件或复印件等。

(二)债权申报表(见附件2

债权人应完整、准确填写债权申报表,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人基本情况;

2.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填写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不需填写;

3.申报债权基本情况。       

1)债权性质;

2)债权发生及债权到期日期;

3)申报债权金额,应准确填写本金、利息(或违约金)、诉讼费等其他费用;

4)申报债权数额计算过程,包括利息(或违约金)、滞纳金等的计算方式、计算依据等(应详细填写);

5)债权债务发生经过,包括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事实经过等内容(应详细填写);

6)最后一次催收日期;

7)诉讼、仲裁与强制执行情况;

8)担保债权主债务名称(姓名)、保证人名称(姓名);

9)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的情况(应详细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

机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机构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债权人若委托代理人代理相关事宜的,也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若本人处理相关事宜则不需。

(五)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供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备查)以及复印件;

2.机构债权人应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备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债权人与债务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非企业法人应提交能证明主体身份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备查),律师执业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六)证据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产生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以及复印件;

2.各类票据、划账单、银行流水等债权凭证原件(备查)以及复印件;

3.债权如有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登记证明等证明担保存在的材料原件(备查)以及复印件;

4.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应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备查)以及复印件。其中:

1)若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应提交一审、二审的法律文书;只经过一级法院审理的,应提交已经生效的一审法律文书,并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2)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

3)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债务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

4)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的证据材料;

6.能够证明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证据材料;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或违约金)的,利息(或违约金)计算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547日);

8.金融债权涉及利息的,应提交利息计算表,载明计算利息本金金额、利息金额、约定或法定利率、计算依据、计算方式等内容;

9.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三、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577日,请各债权人在申报日期届满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申报方式

(一)资料提交

备齐全部材料以后,应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A4纸张的规格提交。自然人债权人应签字并捺手印,机构债权人应加盖机构公章提交。

(二)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730号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徐继玮,18806925708

2.邮寄申报的,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资料,并按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核对原件。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730号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收件人:徐继玮,18806925708)。

3.电子邮箱申报的,将申报资料整理打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管理人邮箱(634967644@qq.com),并按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核对原件。

五、其他事项

本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昆明正脉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7

 

 

 

 



附件

债权申报表及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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