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08 公 开 人:婺源县裕庆砖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29次
  • 打印

根据朱焰彬的申请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8日裁定受理婺源县裕庆砖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庆砖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永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婺源县裕庆砖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程序中的具体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截止2024年10月8日裕庆砖业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前欠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工伤补助等费用合计1,076,976.00元,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裕庆砖业公司2024年10月8日前应清偿给职工个人的债权清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二)公示地点:婺源县人民法院公告栏、职工债权微信群、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公示方式:将公示资料予以张贴,由管理人现场拍照留存记录;向已知的职工微信、职工债权微信群发送;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

(四)异议提交期间:职工对公示清单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证据;

(五)异议提交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紫阳大道紫阳名邸3栋5楼;联系人:赵敏,电话:13320032578。

 

婺源县裕庆砖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裕庆砖业职工名单.pdf 下载
裕庆砖业职工债权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