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江河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分配公告

广西玉林江河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2 公 开 人:江河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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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江河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

  《广西玉林江河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并已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广西玉林江河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江河公司破产财产实施第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2111日开始实施,由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委托承办银行分批汇入债权人的账户。

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5,482,320.42元,仅职工债权参与分配。职工债权可供分配金额5,482,320.42元(20%)

对本次分配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以及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广西玉林江河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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