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与印章遗失作废的公告

关于营业执照与印章遗失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18 公 开 人:颐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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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遗失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太湖法院”)于2023年8月10日作出(2021)浙0591破7号、破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颐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颐刚(湖州)创业园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颐刚(湖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颐刚(湖州)新媒体有限公司、上海颐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创楼二期(湖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六家公司(下称“上述六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10月31日南太湖法院作出(2021)浙0591破7号、破8号决定书,指定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债务人应依法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但管理人至今仅接管到部分印章,现依法公告如下:

1.颐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B7M8D6K);

2.颐刚(湖州)创业园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B6QP89T);

3.颐刚(湖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B7LYF58)及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4.颐刚(湖州)新媒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B7U5R31)及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5.上海颐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9M2N61)及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6.创楼二期(湖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2D10L522)及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上述印章、证照均已遗失,并全部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颐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颐刚(湖州)创业园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颐刚(湖州)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颐刚(湖州)新媒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上海颐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创楼二期(湖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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