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8 公 开 人:临沂唯商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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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5-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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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根据临沂市兰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4月14日裁定受理临沂唯商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临沂唯商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沂唯商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请你(或你单位)在2025年5月22日前,向临沂唯商 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中丘路与沂 河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临沂市罗庄区花木产业园项目推 进指挥部院内一楼东侧;邮政编码:276000;联系人:孙律 师、张律师;联系电话:13188728111、18953187605)申报 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 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人应当对债权事实的发生及债权数额、有无财 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并 承诺提交的所有债权申报材料均真实、全面、准确、有效。

     债权人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 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 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程序行使权利。临沂唯商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务 人或其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临沂唯商全球商品贸易中心有 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以 线下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北楼 四楼第十审判庭。

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需为已依法向管理人  申报债权的主体,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无法参与本次会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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