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的通知

关于变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2-11 公 开 人: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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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2021)诺德破管字26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1229日裁定受理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法院已于20211231日发布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期截止2022130日,并通知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216930分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第7审判庭现场召开。

现受疫情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经法院同意,变更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2169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2216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

特此通知

 

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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