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07 公 开 人: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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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

  

 

 

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289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政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4月26日指定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建政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9日,管理人发布《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募期间,仅有广西双金盛华共益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双金盛华企业”)一名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并按照规定交纳2000万元报名保证金

2025年1月26日,管理人收到以建政公司大股东曾建珲名义寄来《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程序的异议函》和《关于确定广西双金盛华共益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重整投资人异议书》,其认为本次招募存在管理人招募投资人程序违法、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意向投资人与建政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招募公告缺乏公开性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2025年2月12日全体债权人微信群内发布了《关于招募投资人工作情况汇报及征求意见的通知书》,向全体债权人征求对以曾建珲名义提交的两份异议文件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全体债权人2025年2月16日18:00前向管理人反馈截至截止时间,没有债权人反对双金盛华企业作为本案的破产重整投资人。大部分债权人通过微信群及书面方式发表了意见,提出的所有意见均是反对曾建珲对投资人资格异议同意确定双金盛华企业作为投资人并尽快进场开展重整工作。

根据双金盛华企业提交的《破产重整投资方案》要求在报名之后45天不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其有权以保函置换2000万元保证金。

为了推进本案的重整工作,管理人确定双金盛华企业为本案的破产重整投资人,依据其提交的《破产重整投资方案》和本案实际情况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在《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法院后由法院确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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