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9 公 开 人: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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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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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受理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联东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9月25日指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11月14日上午,法院主持召开了中农联东台公司一债会。11月25日,经债务人申请,法院裁定对中农联东台公司进行重整

为维护中农联东台公司的营运价值,促成中农联云仓农商城项目的盘活复建,保障在建工程项目顺利复工复建,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中农联东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重整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规则办理各项手续

2、本公告中所列中农联东台公司及项目的概况描述,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情况,并不代表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情况披露、承诺。意向投资人在按照本公告要求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管理人将配合进行补充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但意向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应以自行调查结果为准。

3、考虑到中农联东台公司遗留问题,在复工续建、竣工验收、交房办证、税收征缴等方面均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尽职调查阶段除向管理人咨询外,也可向管理人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咨询,但期间任何咨询及意见仅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重整投资判断的参考 ,管理人及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均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一切材料均应承诺真实有效,若招募中发现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管理人将直接取消参与招募资格并依法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公告为准

6如出现影响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债权人会议、债委会提出要求,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可以自行单方决定中止或终止本事宜,无需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投资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等款项无息退还至投资人付款账户

二、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9年12月3日经东台市行政审批局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峰企业注册地址在东台市五烈镇大同村二组(东台市五烈镇大同村村民委员会经营性用房内)。

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化肥(除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农膜及农机具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展览展示活动,农业技术信息咨询(除投资咨询),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评),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居间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中农联东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现股东为中农联控股有限公司和国华农联(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中农联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9000万元,持股比例90%,认缴出资时间为2039年12月30日,国化农联(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10%,认缴出资时间为2039年12月30日,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同时,根据中农联东台公司2023年企业年报显示,中农联控股有限公司实缴出资5285.39万元人民币,国华农联(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为0。

  )主要资产

1、土地一宗:项目土地位于东台市新204国道西侧、五烈镇大同村。2020年7月,中农联东台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面积128367平方米,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10.9112公顷及城镇住宅用地1.9255公顷,其中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2020年9月15日交地之日起算,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目前项目尚有约80亩土地未建。

2、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20万㎡,目前已建约8.5万㎡。主要包含现代化冷库(冷链交易中心)、传统农副产品交易区、沿街生活配套区、展示展销交易区等业态。规划建设共计37栋,配套建筑开闭所1、开闭所2、门卫、B27、B28已建成;其中18栋传统农副产品交易区已经交付运营;B3#现代化冷库主体已竣工,保温工程已基本完工、冷库设备尚未安装;其他楼栋需等待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及消防等验收后交付。另外,B区1#、2#(大型现代冷库、含人防B区)及住宅区域的A1#、A2#、A3#、A5#、A6#楼(配套住宅)及人防地下室A区尚未建设(仅完成桩基础部分)。目前为保障交房,管理人以共益债务方式支付工程款等必要费用。

3、项目销售及预售情况:项目于2020年12月28日取得B区4#、8#、9#、17#、19#、20#预售许可证,于2021年1月20日取得B区5#、7#、10#、11#、18#预售许可证,于2021年2月4日取得A4#及B6#预售许可证,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B区12#、13#、24#、25#预售许可证,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B区14#、15#、21#、22#预售许可证,于2021年5月28日取得B区16#、23#预售许可证,于2021年9月27日取得B区3#预售许可证。同时,根据管理人至东台市住建局调查,结合接待购房人调查的房屋情况,初步确认因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未网签、交付、未办证超过有647户(以最终核查为准)。投资人重整方案必须考虑购房户权益,应当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为原则提交重整方案,若重整方案中缺少保障购房户权益的可行计划则直接视为不合格。

(三) 负债情况

截至一债会,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63,924,941.93元;认为成立的普通债权合计为人民币57,013,786.39元;成立的税收债权376,138.76元;职工债权合计人民币1,478,505.19元;另有尚未确定的债权合计21,075,467.62元。一债会后,管理人又收到新申报的债权7户7笔,申报金额合计30,591,439.29元。

另,需要特别说明并提醒注意的是,因中农联东台公司经营期间未能依法及时进行税务申报,为继续履行购房人办证义务、维持项目正常运营,经管理人与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分局初步测算,截至2024年8月30日,中农联东台公司尚约8000万元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地方教育费等)需要进行补充计提,投资人若参与本项目招募,应承诺重整后企业依法履行全部纳税义务。

 招募方案

(一)刊登公告

2024年11月29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招募投资人公告。

  )报名阶段

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报名,但不接受单独的自然人报名。有意向参与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的投资人应2024年12月5日17时前按照下述管理人要求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同时还应一并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一份PDF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若以邮寄方式发送纸质材料的,则应确保纸质材料可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管理人。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简介(含工商登记情况 股权结构、 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明确一名主投资人,并说明主体在重整投资中的分工权利义务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营业务 (业绩)情况和 2021-2023年度及截止2024年10月底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则应由主要投资人说明前述情况,其他投资人也应提交相关的财务证明),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净资产不得少于5000万元

4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投资人中包含有自然人的,则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少一个个人银行账户2024年1-10月银行流水作为资信证明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特别注意: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各文件的落款处均应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中包含有自然人个人的应在落款处签字、全部材料应加盖骑缝章。本项目提交报名材料不设补正期。未按本公告要求或时间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直接不予接收。

若在规定报名期,管理人未收到合格报名的情况下,可决定延长报名期,并发布延长招募期的公告。

项目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应在收到书面确认书的当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 

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

 号:458581437509

未能按时签署保密承诺函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泄露项目信息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投资人招募的遴选资格。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可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或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遴选资格的 ,管理人在本次遴选结束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尽职调查拟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参与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12 1517时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

 号:458581437509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2024121517时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 、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经营方案、续建工程施工及销售方案(包括续建资金来源、工程管理、销售进度、交房办证期限承诺)、购房户权益保护方案等,确保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评审、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本次重整投资人报名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则视为本次遴选当然的重整投资人但其提交的重整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重整目的(例如方案不能保障企业职工权益、不能保障购房户权益、拒绝履行纳税义务等)则视为本次招募失败,管理人另行组织遴选若有两名以上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则东台市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下,由债委会成员、管理人当地政府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所附资料进行评审,投票确定中农联东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若合格重整投资人有两名以上的,确认一名正选重整投资人和一名备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向重整投资人发送《入选资格确认书》和《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的具体情况由管理人另行公告  

七)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在确定重整投资人顺位后,管理人将结果上报东台市人民法院,并提议召开中农联东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管理人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与第一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如第一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与第二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方资格确认

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依法表决并由东台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正式成为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方。重整投资人应接受《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的约束,按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价款并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其他事项

1对于未获得入选资格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评审会议召开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对于最终入选但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入选资格。

3对于最终入选且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4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已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重整投资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5如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有意向参与中农联东台公司重整投资的,或对本招募公告有相关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理人联系人赵燕律师  18013397865(微信同号)

 箱:feiyan828@yeah.net

邮寄地址:江苏省东台市五烈镇中农联云仓农商城B7栋三楼办公区

 

 

中农联(东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年十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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