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债权公⽰

关于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债权公⽰

公开时间:2025-03-06 公 开 人: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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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维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以上统称职工债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欠薪高于平均工资的,管理人将依法调整为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

另,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职工对《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表》所记载的职工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应当对有异议的职工债权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管理人不予调整或解释的,异议人可向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或债务人未在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则视为对债权异议的撤回,认可债权审核结果。

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4日

附:《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杭州沃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表

序号

职工名称

确认金额(单位:元)

1

伍绮雯

198292.50

2

周大雨

215537.22

3

张晓华

77824.25

4

李雄伟

71853.13

5

丁思颖

22392.39

6

高笠峰

14778.02

7

王宇洋

14837.12

8

郭胜男

173938.22

9

王永凯

23119.70

10

卓硕

53903.12

11

王树萍

1111.00

12

朱炜

40102.10

13

景忠伟

10685.11

14

朱柳倩

35000.00

15

姜文博

105427.41

16

曾永德

23673.91

17

朱敏杰

70787.55

18

王乐勋

108506.55

19

田志伟

26194.45

20

代贤成

43182.97

21

周江波

25910.52

22

田松林

224448.90

23

徐晓阳

92727.20

24

钱胜

173109.88

25

杨红

269524.46

26

李宇

299210.46

27

蔡小明

2253.00

28

张海燕

42348.11

29

谢建明

53631.06

30

刘帅

28460.13

31

刘娟

4000.00

32

严函

15353.80

33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03167.79

合计

3465292.03


附件

【沃维】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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