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6 公 开 人: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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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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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凌破管字第25号之一

2024年11月18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3破申2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叶榕芳对被申请人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正康济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厢法院”)审理。本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经过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2024)闽0302破48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为查清德正康济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对德正康济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正康济公司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德正康济公司2015424日经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335747974D,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双洋环球广场2栋1403室二层、1405室二层、1407室二层,法定代表人林俊国,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保健用品、洗涤化妆品、消毒用品零售;互联网药品信息咨询;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质及资产情况

德正康济公司资产评估程序正在启动,资产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债务人德正康济公司的有关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根据管理人接管德正康济公司的情况以及对资产的调查梳理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德正康济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1、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荔园店尚可经营租赁场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路荔园小区商住楼3#楼101号、102号、103号,资产以现场经德正康济公司盘查确认清单和管理人接管的财产清单为准)

2、线上店铺,已知包括:(1)京东平台-德正康济大药房官方旗舰店;(2)天猫平台-德正康济大药房旗舰店;(3)苏宁易购店-德正康济大药房旗舰店(已闭店);

3、微信公众号:德正康济大药房。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申报债权总额约163万元。德正康济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审计工作正在启动,德正康济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审计报告为据。德正康济公司最终的负债总额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员工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德正康济公司目前在职员工3人(荔园店职工)

二、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接受各方监督。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预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管理人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的参考资料使用。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意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德正康济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三)本预招募并不代表德正康济公司破产清算案必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若后续德正康济公司依法转入重整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将自动转为正式的重整程序。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预招募过程中发现投资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预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并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六)如无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响应预招募,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德正康济公司依法按破产清算程序处理。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预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518: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预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预招募。

2.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凯泉;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189号艾力艾国际中心2号楼11层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50707056电子邮箱:1003210026@qq.com

3.报名方式:以A4 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投资报名材料)。

4.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应在管理人确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1万元,意向投资人未在20251518:00前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后续工作安排

(一)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自行对德正康济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应在2025110日前完成,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独立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

(二)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511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意向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重整投资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整体出售等,意向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2.重整投资的具体方式;3.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4.债权清偿计划;5.履约保证金;6.意向投资计划的执行期限;7.后续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意向投资方案》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的流程

预招募期间届满后,管理人将本次预招募情况报告城厢法院,如符合破产重整条件的,有权申请的主体将向城厢法院申请德正康济公司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四)报名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正式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前放弃投资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送达的放弃投资说明书或者向投资人发送《不符合报名条件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全额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或利息),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德正康济公司未被法院裁定转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自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全额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算任何资金占用成本或利息),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预招募程序中不开展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工作,若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再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则入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参加遴选,经遴选后方可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反之,则管理人仍需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和支付报名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及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如有),需根据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

六、其他事项

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管理人预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城厢法院的监督。

特此公告。

 

福建省德正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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