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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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4月23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8日指定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作为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相关工作,向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债权申报期限及要求

债权人应于2025年7月24日前备齐债权申报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债权申报须知》)。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现场申报和非现场申报相结合方式:

(一)现场申报

申报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99号华晨国际11栋26楼;

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非现场申报

债权人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指定通讯地址存档备查,收件人: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并在邮寄单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债权申报”字样,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查。

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管理人指定联络方式和工作时间

指定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99号华晨国际11栋26楼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人:谢宇航、周林

电话: 17773364775、1567338333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知。

 

附:

1.债权申报须知

2.诚信申报承诺书

3.关于严厉打击虚假申报债权的声明

4.债权申报登记表

5.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6.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关于受领分配款项银行账户的说明

9.签收回执

 

                       株洲熙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2025)湘0211破3号债权申报通知书及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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