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1 公 开 人:扬州万浦金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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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省 仪征 市人 民法 院 

公 告

(2024)苏 1081 破 27、28、29 号


本院根据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受理扬州跃发祥现代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扬州扬润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扬州万浦金台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三案,并于 2024 年 11月 7 日指定京洲联 

信扬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庆斌为管理人。扬州跃发祥现 

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扬润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扬州万浦金 

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扬州跃 

发祥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扬润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扬州 

万浦金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 

江区百祥商务楼 615, 京洲联信扬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 

系电话:17696845918(张泽宇)]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 

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 

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扬州跃发祥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扬润涂装工程有限 

公司、扬州万浦金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尽快向扬州跃发祥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州扬润涂装工程 

有限公司、扬州万浦金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 

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 年 12月 12 日上午9 时 30 

分在仪征市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地址在江苏省仪征市大庆北路 

138 号)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 

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附件

2024-破27+28+29公告(通知申报债权).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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