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公开时间:12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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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20257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破申1087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曲喆申请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摇号指定,于2025820日作出(2025)京01破39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分别向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清算义务人电话、邮寄送达《接管通知》,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接管公告》,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新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证照及印章材料。据此,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如下:

上述证照和印章自2025年10月9日起全部作废。在此期日后,任何民事主体使用上述作废证照和印章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人无关,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民事主体使用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证照和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法律行为且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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