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6-12 公 开 人: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43次
  • 打印

致: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人

20245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01破申5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612日作出(2024)京0126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证工作,现就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债权人应当在20247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的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申报人承担。

2. 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申报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若被委托人为自然人,应提供代理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被委托人为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债权申报书及债权申报登记表(原件);

(5) 申报债权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判文书等书面材料);

(6) 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

上述文件资料需一式两份签字或盖章提交至债权申报地址,管理人接受邮寄申报债权,邮寄申报材料后,申报人需与管理人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材料,未经管理人确认的,视为管理人未收到债权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PDF格式)wuyanming@longanlaw.com

特此通知。

 

债权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大厦8

联系人:吴艳明    

联系电话:15110285626


附件

2-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4-证据清单.docx 下载
5-承诺书.docx 下载
3-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