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8 公 开 人: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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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公告

2023)冀02破申26-临01

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7月17日由唐山骏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信德公司”)进行预重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4日举行了听证会,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2023)冀02破申26号建议函,指定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为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的临时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依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流程汇编》的要求,为充分确保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临时管理人特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期自2023年828日起至2023年927日。

为保障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债权人在上述公告债权申报期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程序进展情况,依法做出相应处置或处置意见。

2、本次预重整程序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或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本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债权的,可不再重复申报,但如有新的事实或证据,可以在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之中补充申报。

3、债权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证明材料、注意事项等详见附件:债权申报指引。

4、现场申报的,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务必携带债权申报相关资料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核实。邮寄申报的,请备注好申报债权所属公司,并保留邮件寄送的底单。

现场申报及邮寄地址:唐山市开平区唐马路84号办公楼一层,电话:15373575244(郑律师)。

5、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等,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程序进展情况,将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       

 

 

O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债权申报指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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