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开会公告

关于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开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05 公 开 人: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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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2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25)沪0395号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指定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214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021-20304113;电子邮箱:jjst_guanliren_zh@163.com;通信地址:上海陆家嘴滨江金融城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8楼)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优先债权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2025314日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应于2025314日前,移交财务账册、报表、印章等资料。

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411日下午14:00通过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嘉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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