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企业接管公告

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企业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2 公 开 人: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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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管公告

                                     破产案号: (2024)粤060521

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

黄定金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主管单位、代管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25日作出(2024)粤0605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南海区侨联大厦对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21日出具(2024)粤 0605 破 21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根据管理人通知向管理人移交相关财物资料2.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拒不履行的,导致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现管理人通知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黄定金等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公告之日起二日内本管理人移交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的所有财产、印章、账簿以及其他文书等资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三)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四)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五)有关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六)有关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材料;

  (七)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的其它重要资料。

在移交上述材料给本管理人之前,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对其占有上述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上述资料的,相关人员应作出合理书面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据、线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已定于2024年7月4日9时00分在该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通知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定金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列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南海市化工建材工业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管理人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1期914-915,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传真:81850132。

联系人及电话:沈鹏伟13539300238、蔡美玲13026724727。


附件

企业接管通知书.pdf 下载
关于配合管理人接管企业责任告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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