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最后分配公告

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最后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2 公 开 人: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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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润德破管函字第011-012号

 

《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4日经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璀璨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11月5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682破5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根据《江苏璀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璀璨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为第一次亦为最后分配,确定由管理人于2025年11月13日后择期实施。

本次分配情况如下:

一、破产费用支付

1.支付璀璨公司破产案件受理费25.00元。

2.报支管理人账户开户测试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垫付20.10元测试资金。

二、破产债权分配

本案仅有1户债权人即深圳颢迪光电有限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确认其对璀璨公司享有普通债权473364.20元,本次分配金额4500.00元,分配比例0.95%。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另行处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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