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重新核查)

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重新核查)

公开时间:2024-07-03 公 开 人:南京欧宠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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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欧宠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重新核查)

南京欧宠商贸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2389日作出(2023)苏0118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欧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815日作出(2023)苏01183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陈方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于20231014日,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31113日公示期满,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有债权人对职工债权提出异议。管理人依据相关材料对职工债权重新进行核查,对职工债权金额作出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职工债权的重新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7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请2024719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职工对公示债权表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47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人申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管理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2楼、14楼,联系人:程春华律师,联系电话:13813849685

特此公示。

                    南京欧宠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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