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补充公示(二)

关于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补充公示(二)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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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恒科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74日作出(2024)闽01破申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金烈军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福建省闽候县人民法院于2024814作出(2024)闽01212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516日,智恒科技尚欠的职工债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4017288.81元,管理人已于2025516日将上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516日至2025531日止。

上述职工债权公示后,管理人查询到可能存在尚未登记的职工债权信息,并联系相关人员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和智恒科技拖欠其职工工资的证明材料。经审查管理人确认崔斌、曾慧兰的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99503.52并于2025616日将上述职工债权补充公示,公示期自2025616日至202571

2024617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管理人经审查补充确认职工债权(公积金部分)总额为人民币446,716.00〔详见职工债权补充清单()〕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十   

 

附:1. 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补充清单

2. 管理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写字楼22层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施胜兰,联系电话:18221937754

 

 

 

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补充清单

序号

编号

姓名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L019-1

陈伟

47,392.00

 

2

L021-1

蓝振妹

18,792.00

 

3

L023-1

魏峰

43,654.00

 

4

L033-1

林秋果

14,234.00

 

5

L056-1

陈成湖

72,316.00

 

6

L057-1

王远媛

84,172.00

 

7

L059-1

陈成旭

25,570.00

 

8

L060-1

叶锦玲

13,694.00

 

9

L063-1

陈捷

47,698.00

 

10

L092

唐闽云

29,994.00

 

11

L093

陈生仕

49,200.00

 

合计

446,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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