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一)

成都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一)

公开时间:2023-01-17 公 开 人:成都成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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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202184日作出(2021)川0117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申请人四川路加四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成都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427日作出(2022)川0117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成通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尽责地对成通公司所涉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结合管理人接管到的职工人事档案、财务账册以及调取到的成通公司的社保、医保购买情况,以及成通公司职工提交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已审查确认成通公司的职工债权(一批次)。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详见《成都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批次)》。公示期至2023119日止。

职工对职工债权表上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将予以确认。有异议的请在2023119日前向管理人书面反映异议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载明内容无异议。职工提出的异议经管理人查证属实的,管理人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正。管理人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附:

1.《成都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批次)》;

2.管理人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7楼,联系人及电话:刘律师,15982125323

 

 

 

成都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О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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