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2 公 开 人: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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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7月31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扬州市汇宝典当行有限公司对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14日指定江苏盟君律师事务所为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为在破产程序中顺利开展评估工作,现向社会中介机构发出公告,参与美仕公司评估工作的投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12-26,法定代表人为邵翠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02MA1N5MRF1A,企业地址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88号东方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1-5F,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企业管理;家具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一)本次破产清算的评估工作范围为:

1.对公司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以实地勘察现状为准

2.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就公司的资产价值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评估报告采用的评估办法,为何采用这种评估办法;②评估基准日;③评估依据及证据材料;④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⑤资产瑕疵说明;⑥评估异议处理)

3.必要时,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4.其他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必要的协助工作。

(二)工作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在中标后另行通知。

三、参与投标竞选的资格条件及评审方式

(一)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入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册;

3.具备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

4.具有相关的评估工作经验;

5.在近三年内没有参与美仕公司的评估工作

6.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7.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加美仕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项目负责评估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8.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初步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9.承诺书(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及人员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所知悉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评估等符合准则规定;项目负责人及主办人员在承办期间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相关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10.以上文书需密封后现场提交美仕公司破产管理人,一式,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参选机构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已经中选后发现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取消中选资格,因此给美仕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开展产生影响、导致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四、机构选定

1.根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引,管理人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在报名机构中选择责任心强、效率高、有实力、收费合理且具有处理类似业务丰富经验的中介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评估工作,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可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2.本次选聘工作有关文件报广陵区人民法院备案,并接受广陵区人民法院监督。

3.选聘结果报法院备案,原则上于选聘程序结束后三内公告。

五、特别说明

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评估机构的报酬待资产变现后优先支付,在此之前能否支付及支付比例管理人不予承诺和保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29日下午17时30分接受申报材料的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165号现代广场19栋5楼 江苏盟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美仕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方式:13382712151;0514-87185018。

特此公告

扬州美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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