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接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接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2-22 公 开 人: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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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接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新方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生建: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4 日裁定受理重庆广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对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29日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合称“管理人”),负责开展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需依法履行《中华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现管理人需接管公司。为确保接管工作顺利开展,管理人特通知你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负责人员及法定代表人,请依法向管理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其权利凭证;

(二)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银行账户印鉴、银行票据;

(三)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四)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银行留用的私人印章及其他印章;

(五)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六)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密码器等资料以及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发票、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等资料;

(七)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准设立文件、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八)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

(九)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十)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劳动、人事档案文件;

(十一)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及相应控制权限的硬件介质,电子银行授权密码和相应硬件介质;

(十二)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重要资料。

请公司及公司主要责任人员于2024年2月29日前整理汇总完毕前述材料向管理人移交,并配合管理人做好接管及后续破产清算工作。在管理人开展工作期间,如你方拒不移交前述材料或怠于履行相应义务的,管理人将依法报请人民法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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