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公开时间:2024-12-06 公 开 人: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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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吴江市恒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对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贵院于2024年10月10日作出(2024)苏0509破申1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09破16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指定王玉莲为管理负责人。

2024125日,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法庭召开,管理人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汇报了本案债权核查情况、资产调查及接管情况、非现场会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管理人拟定了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提请各债权人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管理人对表决情况的统计,现将表决结果通报如下:

截止2024年12月5日,管理人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3张。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3名,应到有表决权债权人3名,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为7489619.6046 元。实到债权人3名,实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名,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金额为7489619.6046 元。

《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均有3票同意,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本案《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经表决通过。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管理人将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债权人、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自收到管理人决议通知之日(即2024126日)起十五日内(即截至2024年12月2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报!

吴江市利通达丝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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