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06-08 公 开 人: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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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082-2

本院根据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113日裁定受理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113日指定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债权申报期限截至202169日。

本院定于2021623日上午9点以网络形式召开大石桥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手机号码所绑定的钉钉账户进入“大石桥兴隆系列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专用群”(钉钉群号:32209247),届时,网络投票和债权异议通道将开启,请准时参会。管理人联系人员及电话:金凡程律师 15998751756。债权人议运维及技术支持电话:0731-85368466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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