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斯卡关于处置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报告

斐斯卡关于处置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2-10-27 公 开 人: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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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债务人:

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上海怔缘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出对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621日作出(2022)苏0509破申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621日作出(2022)苏05098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一、应收账款追收情况

2022816日,管理人制作的《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管理人根据财产管理方案向财务账册中载明的61家单位和个人中的58家单位邮寄送达了《催款函》,另有3个单位和个人无法查明联系方式从而无法邮寄《催款函》。截至20221026日,管理人共收回湖北运越纺织有限公司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家单位退回的账款755.07元,收到退件14份,收到回函或者短信回复表示不存在债务关系13份,剩余29家单位未有回函或者退款。

二、未收回账款处理方案

截至目前,管理人掌握的债务人的资料仅有财务账册,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中关于应收账款的处理,“针对未收到的应收款,若是无相关证据支持或是相关证据不足以支持其真实性合法性的,管理人将放弃该笔债权”。由于管理人尚未掌握能支持未收回账款的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未能收回的款项放弃追收,若是债权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该债权的,请于20221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证据材料,若无人提交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对上述未收回的款项放弃追收,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

以上是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处置方案。

特此报告。

 

吴江斐斯卡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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