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1-08-17 公 开 人: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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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1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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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申请人吴国丰申请,霞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8日以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作出(2021)闽09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8月3日作出(2021)闽0921破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191717: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一次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债权申报表;

(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三)债权计算清单;

(四)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五)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各类合同书、协议、发货清单、收货确认单、对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划账单等原始履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六)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七)财产线索征集表(非必须);

(八)债权申报承诺书;

(九)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三、债权申报步骤

债权人应提交书面债权申报材料及证据,并于债权申报期限内202191717:00前往管理人现场申报地址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或邮寄至管理人收件地址

邮寄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连捷国际中心609室海川福建运营服务中心

联系人:姜旭新13107602030

现场申报地址:福建省霞浦县东吴路161号101D城市便捷酒店到访请务必提前联系

联系人:林云金16659101459姜旭新131076020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事项

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09日上午9:00在霞浦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现场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此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管理人届时将提前与债权人联系沟通,在会议召开前将债权人会议资料、表决事项、参会事项等相关信息告知各位债权人

特此通知。

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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