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债务通知书

清偿债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3-07 公 开 人:武汉筑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64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通知书

                                            2023筑合破管字第5号之一

 

林军
   武汉筑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5日以(2023)鄂0116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筑合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20日以(2023)鄂0116破7号决定书,指定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筑合公司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你尚欠武汉筑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股东出资1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请你公司/你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所欠债务。若你公司/你对本通知书列明的债务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以便管理人核对查实。
  若你公司/你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仍向武汉筑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清偿债务,使武汉筑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你公司/你继续清偿债务的义务。
  特此通知。

武汉筑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24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管理人联系方式:杜力律师 15927378278


附件

清偿债务通知.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