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公告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7-28 公 开 人: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63次
  • 打印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4月17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89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2023)鲁0891破1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为查清安康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从而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工作目标,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遴选审计、评估机构对安康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1年1月26日,该公司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00元。公司股权结构为:瞿水忠出资100万元,股权占比100%公司经营范围:片剂,原料药(谷维素、糠甾醇)的生产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脂肪酸(非食用)、甾醇、糠蜡生产、销售;兽药、化工产品的原料、制剂、中间体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经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报名的基本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制造企业重整的实践,并考虑安康公司的实际情况,破产重整管理人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资信良好;

(2)公司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名/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名;

(3)具有相应的评估/审计从业资格;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与安康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亦不存在不宜担任该项目供应商的其他情形

2、业绩资格要求

(1)近三年年度评估业务平均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审计业务平均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资产评估/审计业务业绩8个以上(含8个);

(3)熟悉企业破产重整或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破产重整或清算评估/审计项目5个以上(含5个);

4)纳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的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

3、工作进度要求

能够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0天内出具评估/审计报告初稿,并可以于25天内出具正式稿。

三、竞聘材料的要求

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的公平有序,本次参与遴选的中介机构现场提交的竞聘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竞聘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机构印章;

2、竞争材料需满足本招募公告第二条所列基本要求;

3、竞聘材料内容需包含:机构主体介绍与证明材料、机构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工作进度、人员派驻等情况

四、关于本次遴选的组织与监督

为了确保本次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次遴选由破产重整管理人、债务人代表及债权人代表组成"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评估机构与审计机构遴选工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作为遴选前述两类中介机构的组织机构,评审委员会由破产重整管理人成员、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共同组成。

五、关于本次遴选的具体流程及材料审查评分规则

(一)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采取评审委员会与中介机构面谈的方式开展,具体步骤为:

评审委员会根据该等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合作意愿及报价水平,分别对评估机构、审计机构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数最高者获选。若任一组出现两家机构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对得票相同的机构进行新一轮打分,直至选出获聘机构。

(二)评分规则:

1.机构规模(15分):

分为基准分和加分部分。

评估机构有10名资产评估师,得10分基准分;具有超过前述数额资产评估师人员的,每增加1名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审计机构有10名注册会计师,得10分基准分;具有超过前述数额注册会计师人员的,每增加1名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 工作经验(40分):

有大型企业(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的资产评估/审计经验的,得基准分20分;超过1件的,每件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有制造型企业审计/评估经验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工作方案(35分):

工作方案如涉及总体工作计划,并包括人员分工、工作步骤、工作时间等内容,该项分值5分;

如何就制造企业进行审计/整体评估,该项分值5分;

如何就企业在持续经营及模拟破产清算情况下进行分别评估,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该项分值15分(适用于评估机构);

如何就重整企业进行审计的工作方案及重整企业审计应当重点关注的事项,该项分值15分(适用于审计机构);

在接受委托之日起20天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初稿,并可以于接受委托之日起25天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正式稿,该项分值10分。

4.报价(10分):

报价单位应当精确至万元(报价含差旅费,最低者得10分,次低者8分,每家依次递减2分,最低得分为2分,不再递减。

六、费用支付

提交重整程序所需要的所有正式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报名方式

1.中介机构决定参加此次公开竞争的,须2023年8月1日16:00点之前向管理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本报名表、授权书(见附件12

管理人邮箱:akzqsb@163.com

报名材料邮件命名要求:“机构名称+审计/评估机构报名材料”

2.报名成功的中介机构应于2023年8月2日上午10:00点准时携带授权书原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竞聘材料原件一式三份进行现场述标。评审委员会与各参与机构进行面谈,并根据综合情况于述标后2日内通知最终获选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未获选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15668109758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济路166号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许可,破产重整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评选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告的评分标准遴选出中标的审计、评估机构。

3.合同签订管理人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获聘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安康制药关于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及附件.pdf 下载

加载中...